甘肃社会主义学院在临潭县开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
进基层宣讲活动
6月25日,甘肃社会主义学院宣讲团走进临潭,深入卓洛乡、临潭二中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进基层普法宣讲活动。340余名师生、乡镇干部及村社群众聆听讲座。
在卓洛乡、临潭二中宣讲现场,宣讲人员紧扣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,分层分类施教。面向师生,巧用民俗文化与校园实例,将宏大法理转化为身边道理,引导学生争当民族团结践行者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;面向干部群众,巧用家常话与邻里互助案例,厘清共建和美家园的法定权利义务。宣讲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温度,针对性实效性强。大家纷纷表示,将立足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自觉,切实增强了对民族工作法治要求与使命担当的深刻认识。
临潭二中学生 敏文萱:本次民族团结进步宣讲让我收获很大、深受启发。我更加深刻理解了民族团结是国家发展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。作为新时代青年学生,我们不仅要自觉维护民族团结,更要主动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,在学习生活中互帮互助、同心同行,努力成为民族团结的守护者、传承者和践行者。
临潭二中学生 安珂萱:听完这次民族团结宣讲,我感触特别深。在以后的学习生活里,我会主动团结身边的每一位同学,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,和大家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,用小事践行民族团结。
卓洛乡副乡长候选人 闫正奎:我们将以此次宣讲为契机,主动当好这部法律的宣传员、讲解员、践行者,严格依法履职、依规行事,将法治理念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,切实把学法成果转化为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。
此次宣讲活动,既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,又拉近各族群众手足相亲、守望相助的情感纽带,使民族团结之花在法治护航下常开长盛。
记者 马华平 杨真